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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法医”崭露头角

2007-7-23 阅读次数:

  除了带指纹的凶器和血泊中的足迹,法庭上开始出现越来越多与计算机相关的证据。在英国,“计算机法医”也随之产生。他们的主要工作,除了在大量电子信息中筛选相关证据,还包括向司法人员解释此类高科技证据的含义。

  据英国《卫报》报道,虽然英国法庭从1968年就开始在审判中使用与计算机有关的证据,但直到2003年,英国公众才对信息技术在诉讼程序中的重要性有较多了解。这主要是因为当年两桩备受关注的事件:英国资深法官赫顿开始调查凯利事件以及英国一学校管理员谋杀两名10岁女童的罪行调查。这两起调查都涉及大量电子邮件、手机通话记录等证据,媒体在广泛对事件报道的同时算是给公众普及了“计算机法医”这一概念。

  与计算机相关的数字证据具有数学上的精确度,通常完全包含“人物、时间、地点和内容”等司法证据要素。不过,英国法庭面临的问题是,包括大部分法官和陪审团成员在内的普通人对计算机的内部“玄机”了解并不深入。解释这类证据含义的工作就落到“计算机法医”身上。

  尼尔·巴雷特就是这样一位“计算机法医”,转行前他是一名计算机学讲师。除了向法庭解释有关证据外,他还要配合警方从可疑计算机中恢复被删除的文件,并验证其准确性。

  巴雷特说:“(发出)手机呼叫的地点和次数、与电子邮件往来相关的证据,还有在因特网上进行的(犯罪)策划,比如抢劫珠宝店什么的,在计算机上都有记录。此外,还有一些计算机犯罪更彻底,如下载恋童癖材料和黑客行为等。”

  巴雷特说,在他的从业经历中,法官和陪审团往往对这类证据没什么准备,“需要一名计算机技术专家提供解释”。与此同时,嫌疑犯的电脑往往能起到“虚拟犯罪现场”的作用。许多罪犯根本没有意识到,使用因特网能够留下可以追踪的“足迹”,计算机上的文件、电子邮件和图像即使曾被删除,也依然可以被恢复。

  巴雷特说,他工作的最大困难不是如何恢复文件,而是怎样在大量材料中找到相关证据。他说,“我们需要在(计算机)整个硬盘上查找,包括现有文件和被删除的文件。请想一想,一张1.4兆软盘上包含的文件用常用字体打印出来是500页A4纸……而一般的硬盘有20千兆到30千兆的容量,打印出来的东西几辈子都看不完。你必须知道如何选择搜索用词来找到要找的东西。”

  巴雷特找到的证据曾用于给谋杀犯、抢劫犯、黑客和恋童癖定罪。他参与的最著名的案件是居住在哥伦比亚、但在英国被定罪的前摇滚明星加里·格里特(又名保罗·加德)持有大量恋童色情图片的案件。

  英国政府2001年成立了“国家打击高科技犯罪组”,以专门针对涉及计算机等方面的犯罪。不过,许多国民担心,个人在计算机和网络中的隐私也可能同时被侵害。

  巴雷特对此不以为然,他说,“的确,在上网时人人都会留下某种形式的‘脚印’,但对我们来说,这些只是无用的脚印。”因此,除非有确实证据证实某人有犯罪嫌疑,这些“计算机法医”是不会开始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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